项目申报 | 2022年佛山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专项资金申报开始了!
根据《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22-2024年促进制造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工信〔2022〕1号)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年佛山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佛山市内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划分标准按《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执行)。
(二)企业通过直接租赁方式购入生产及生产配套设备(不含家具电器、办公耗材、车辆、非专用电脑等日常办公设备)。设备应在申报企业中使用,使用地在佛山市,设备购置发票发生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16日期间。
(三)获得市级技术改造类扶持政策资金的项目不可同时申请本项扶持政策。
(四)申报企业承诺本企业经营规范,且保证全部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二、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在“信用广东”网自助打印的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四)相关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企业设备采购合同和发票、验收证明、租赁发票、支付凭证、设备照片、融资租赁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监管部门的批复或备案文件。
(五)实际发生利息明细表。
(六)承诺函(系统生成)。
(七)贴息项目汇总表。
三、补贴标准
对制造业企业,按最高不超过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的4%给予一次性贴息;
企业如获得国家级或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的,可按最高不超过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的6%给予一次性贴息(具体比例根据每年预算规模和实际申报数量而定,且不超过实际发生利息)。
单个企业每年列入贴息的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最高2000万元。
四、申报程序
线上申报:
请顺德区符合条件申报的企业,于6月16日前登录佛山扶持通(www.fsfczj.gov.cn)搜索关键字“融资租赁”进行申报。
递交纸质材料:
在佛山扶持通成功填报申报材料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并于6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邮寄或提交至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逸林商务中心2楼郑小姐,13411002527。电子邮箱:xdjx2020@qq.com。
五、其他
(一)每份融资租赁合同可在政策实施期内(即2022年、2023年、2024年)选择其中任意一年进行申报,同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只能申报一次。
(二)申报材料所称“设备照片”指设备合同、发票涉及的设备的实物照片,应包含清晰的带铭牌设备特写照及设备全景照各一。
(三)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根据《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2-2024年)的通知》(佛工信函〔2022〕298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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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官网
编辑:本文由顺德区企业服务直通车微信团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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